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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按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应在所有投标单位的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公开进行。当众启封投标书及补充函件,公布各投标单位的报价及招标...
投标书提交单位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与投标单位以正式函件调整已报的报价,或作出附加说明,此类函件与投标书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书分“正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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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重点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由水利部建设司直接管理或委托流域机构进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审查招标单位或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2、组织审查招标申请书和招标文件; 3、组织审查资格预审文件和资格预审报告; 4、组织建立或审批评标领导机构; 5、指导或参与开标、评标和定标等招标工作; 6、组织审批招标单位; 7、监督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履行。
凡具备本规定第十一条条件的项目法人(或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可作为招标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标工作。凡持有《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关专业资质要求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与其资质相适应的水利工程施工投标。非水利水电行业的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其资质应符合“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对参加有特殊水工要求建设项目的投标,还应取得水利部门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发的针对对该建设项目的投标许可证。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投标管理工作由所在省(自治区、)会同水利部建设司或流域机构共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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