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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
收集证据,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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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新参保前置要件: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 (二)单位新参保程序: 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2、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盖单位章。 3、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照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本单位人员基础档案等证件和资料;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用人证明。 5、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并建立参保单位档案。 (三)新进人员参保前置要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四)新进人员参保程序: 1、填写《参加工伤保险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招工表、用工劳动合同、调动介绍信等)及复印件。 3、核缴费基数、缴费金额; 4、审核参保人员的基础资料; 5、建立参保人员档案; 6、缴纳审核认定的保险费; 7、从次月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单位不给员工上保险的,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您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划拨社会保险费,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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