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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有限合伙是可以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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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本条规定,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分担亏损。即:其亏损分担比例,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担。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舍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阿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可以转让,但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并不可以任意为之。一般来说,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不过,合伙人可以向其他合伙人转让自己的财产份额,也就是合伙人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合伙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合伙中的一个或数个其他合伙人。 当然,合伙合同也可以对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在各合伙人之间的转让作出特别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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