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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调解仲裁的,经签署的调解书或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仲...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四十七条的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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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新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由于调解仲裁法属于法律,其法律位阶高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而且属于新法,以往关于劳动争议范围的规定都将随着仲裁法的出台而改变,以调解仲裁法为准。从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可以看到,公积金争议并没有明确列为劳动争议,而事实上员工与单位之间因公积金缴纳存在争议的情况比比皆是,那么是不是公积金争议无法通过劳动仲裁进行救济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公积金的性质,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动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对住房积金进行强制储蓄,并由政府集中支配,定向用于住宅建设和住宅融资的管理制度,它体现了社会性、互助性、保障性、政策性的特征,是我国住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顺利实现住房分配货币化的重要手段,其法律依据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而该条例从法律的归类上说,并不能纳入劳动法律范畴。虽然条例规定一切经济组织都有责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单位并没有严格按照公积金条例进行缴纳公积金。另外,在公积金条例中也没有关于公积金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以进行劳动仲裁或诉讼的规定,很难将公积金争议列入劳动争议范围。那么,是不是可以将公积金争议解释为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四项中的因“福利”发生的争议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解释:“《条例》第二条第(二)项中的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分别包括哪些内容答:……‘福利’是指用人单位用于补助职工及其家属和举办集体福利事业的费用,包括集体福利费、职工上、下班交通补助费、探亲路费、取暖补贴、生活困难补助费等。……”虽然该解释的条例已经废止,但就福利的内容解释应该说其原意并没有改变,福利只是单位给予员工生产生活方面的适当补助,与公积金这种法定的义务具有明显区别,而且该解释也没有将公积金纳入其中,可见,依据调解仲裁法的“福利”规定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劳动争议缺乏法律依据。事实上,公积金缴纳如不合法,在公积金条例里是有相应的救济措施的,条例三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又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说明条例实际上是通过行政手段对公积金缴纳进行救济的,并没有赋于劳动者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民事权利(或劳动争议内容)向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民事诉讼的权利。在实际操作中,目前大部分劳动仲裁委均未将公积金争议纳入受案范围,员工只能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投诉等手段进行自我救助。
1、事实清楚原则。所谓事实清楚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应当坚持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调解的原则。事实清楚是调解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才能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哪些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从而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事实不清,不能调解。 2、自愿原则。所谓自愿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是否进行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当事人如果不自愿,就不能调解。这就是说,劳动仲裁机关在仲裁程序中,要充分尊重当事人或调或裁的权力,不得强迫。 3、合法原则。所谓合法原则,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调解活动和协议内容,都必须符合劳动实体法和仲裁程序法的规定。就是说,调解程序和协议必须合法,否则不能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法》第12条至第14条对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作了相应的规定: 一、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二、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三、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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