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第三十五条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当事人自身存在的问题,指定调解员协助调解。

2021-11-14
根据《人民调解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指定一名或者几名人民调解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的具体做法可能有三种:一是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尚未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为了及时解决民间纠纷,消除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二是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但未选择人民调解员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三是当事人拒绝对方选择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无法就选择人民调解员达成共识,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当事人未明确拒绝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的人民调解员的,人民调解员可以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指定不同的人民调解员。民间纠纷种类繁多,纠纷种类不同,调解纠纷的人民调解员也不同。比如婚姻家庭纠纷一般由已婚、德高望众、善于处理婚姻家庭关系的人民调解员调解,包括部分女性人民调解员;邻里纠纷由熟悉纠纷、受纠纷双方尊重的人民调解员调解可能更合适;债务纠纷由精通法律的人民调解员调解,有利于向当事人清晰准确地讲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指定不同的人民调解员调解不同的纠纷,可以事半功倍。二是根据纠纷当事人的身份特点指定合适的人民调解员。纠纷当事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有汉族等少数民族。考虑到当事人的这些特点,指定合适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有助于解决纠纷。比如已婚女性失地引发的土地承包纠纷,由女性人民调解员调解,其纠纷解决方案可能容易被女性当事人接受;少数民族发生的纠纷,由本民族人民调解员调解,可以解除当事人存在的少数民族可能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担忧。第三,根据纠纷的复杂程度,影响大小,是否紧迫指定人民调解员。有些民间纠纷发生在两人之间或夫妻之间,家庭之间,情节相对简单,社会影响不大,而有些纠纷涉及人数较多,各种矛盾交织,影响面广,复杂;有些纠纷是小打小闹,当事人之间有好有坏。虽然矛盾断断续续发生,但没有激化的迹象,而有些纠纷由来已久,长期得不到解决,可能会突发。指定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时,应考虑纠纷的性质和特点。对于情节简单、易于处理、可控的纠纷,可以考虑指定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介入调解工作的时间不一定太紧迫;但对于情节复杂、影响广泛、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纠纷,可以考虑指定多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特别是当纠纷群体化、扩大化、暴力化时,为了控制事态的发展,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尽可能派更多的人民调解员到现场解决纠纷。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