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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有自带劳务承包、零散劳务承包和建制劳务分包。具体如下: 1、自带劳务承包是企业内部正式员工通过企业培训考核成为工长,...
你的问题里面其实已经有答案了,其实建筑工程发包是什么和建筑工程承包是什么是一个道理。发包相对于承包来说的。建设单位将所要进行的建设任务以总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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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特征 建设工程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法人。承揽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公民。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不能是公民,建设人只能是经过批准建设工程的法人,承建人是具有从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任务资格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大型的不动产项目,即基本建设工程,具有周期长、规模大和技术要求高等特点。 (3)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虽然贯彻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但由于其事关国计民生,因此受到国家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其订立具有较严格的程序。 (4)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法分包是指以下行为:1、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约定,也没有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移交给其他单位。;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主体结构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商将其承包的建设项目重新分包。因此,建筑工程非法分包的情况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一)施工单位将承包的所有工程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肢解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或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未履行管理义务,未组织管理项目施工活动的;(4)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不履行管理义务,只向实际施工单位收取费用和主要建筑材料。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明确以不动产所在地即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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