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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矫正、挽救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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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各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做好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挽救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报道,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时,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并将委托监护情况告知未成年子女所在学校和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委托监护应当充分考虑受委托监护人的家庭环境、经济状况、道德品质等基本情况,并应当听取未成年子女的意见。父母应当与未成年子女、受委托监护人、学校、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保持经常联系,关心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健康,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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