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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未遂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必须满足以下几个...
你属于正当防卫,但是是防卫过当,什么是防卫过当呢,超出正常限度属于防卫过当。你的第一个问题应该不属于正当防卫,应该属于斗殴,如果你的表述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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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人民警察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需要,对于使用警械不能制止,或者不使用武器制止,可能发生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依照规定使用武器。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四条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第九条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三)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四)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九)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1.教唆犯在实施完其教唆行为后,在其他被教唆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积极有效采取阻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教唆犯罪中止,如果其个人意图中止犯罪,但未能积极有效地阻止犯罪结果发生,也不能认为该教唆犯成立犯罪中止。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1. 刑事拘留的最轻结果是,在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会被释放。刑事拘留是一种暂时性措施。 2. 后果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分析,不存在直接定义拘留后果的说法。通常在调查后,如果没有发现犯罪事实,一般会释放。 3.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 1.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 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 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的; 5.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 6.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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