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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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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法: ①征得职工本人同意(或根据职工申请),安排职工在下一个年度休假; ②对当年度未休完年休假的职工进行工资补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
单位未安排的,应当在今年安排,本单位安排无效。国务院《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五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考虑职工自身的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假。年假可以在一年内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实需要安排职工年假的,可以跨年度安排。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不得安排职工年假。职工不休假的,单位应当按照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人进行安排%支付年假工资。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建议您跟单位沟通协调,协调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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