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关系与诈骗罪

2022-08-13
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借钱借物,因某种原因到期确实一时无力偿还;而有的人则以借贷为名,行诈骗之实,对此如何才能正确认定和处理,是刑事司法中的一个常见问题。诈骗罪具体来说,即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最关键的是行为人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因此,概括来说,如果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骗取财物,即使使用“借”的形式作掩护,也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果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即使借款时使用了一些欺骗的方法,又确属一时无力偿还,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玩失踪,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此外,还有以下两种特殊情况也要注意:一、有欠条是否就一定不构成诈骗罪吗?行为人虚构事实发生欠款,也打了欠条,但一直不还,这样是否就一定不属于诈骗而是民间借贷?现实中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报案的话公安机关往往以有欠条是民间借贷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最多告知报案人去法院起诉。笔者认为,如果以非法占有该钱财为目的,压根儿就不想偿还,而且最终也没有能力偿还,就可以定为诈骗,不能仅以有无欠条为区分标准。但相对来说对有欠条的诈骗审核应更加严格。二、一开始借贷并未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也打算偿还,但后来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偿还,并且伴有下落不明,关机停机等现象,是否构成诈骗罪?笔者认为,诈骗罪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在取得财物之前就已产生,并在此目的之下,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以实现此目的,而对于后来才产生的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犯罪,只能通过民事诉讼来解决。司法实践中,由于这两者极易混淆,以致有的明明是诈骗,但公安机关以不能介入经济纠纷为由不予立案;有明明不是诈骗,却被公安机关按诈骗罪错误拘捕。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加以区分,才不至于使放纵犯罪和冤屈无辜。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