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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用人单位由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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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延长工作时间的例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省人社厅:按照国家劳动保障法律规定,我国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3种,其中后两种都需要经过劳动保障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实行。大多数企业都采用标准工时,即: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正常工作时间(月计薪天数21.75天)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此外,《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每周保证员工最少休息一天。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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