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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代理合同只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则无需缴纳印花税,不属于应纳税凭证。但如果代理合同具有合同性质,则代理合同为应纳税凭证,需贴花。...
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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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合同交印花税的回答为《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您提问的运输代理合同印花税,可根据以下印花税有关规定查询了解: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所列举的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其纳税人可分别称为立合同人、立帐簿人、立据人和领受人。对合同、书据等凡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其当事人各方都是纳税义务人。对营业帐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立帐簿人和领受人为纳税义务人,对委托第三者代为签订的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应负责贴花,代理人为纳税义务人。
1、财产租赁合同 1‰ 2、仓储保管合同 1‰ 3、加工承揽合同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0.5‰ 5、货物运输合同0.5‰ 6、产权转移书据8、购销合同0.3‰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0.5‰ 8、购销合同0.3‰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0.3‰ 10、技术合同0.3‰ 11、借款合同0.05‰ 12、财产保险合同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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