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本条例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者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起决定作用的负责人。...
矿山因生产安全事故被依法关闭的,其资产应当依法处置。被依法关闭的矿山,仍具有开采价值需要继续开采的,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让。...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因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经验收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作出停产停业整顿决定的政府有关部门逐级报省级主管部门提请省人民政府决定关闭。有关人民政府接到关闭决定后,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的决定组织实施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尚未构成犯罪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0人已浏览
1,860人已浏览
724人已浏览
1,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