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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解。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和院方可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的效力应予以认定。 2.调解。已确定为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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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医疗事故,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你们和医院方进行调解,你们可以请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帮助. 第二,请政府介入,主要是医院的主管机关卫生局,或司法局下辖的调解中心,在上海主要是医疗纠纷调解办公室.一般不用鉴定.实践中,这种较好. 第三,就是起诉到法院走司法程序,一般都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过错鉴定.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 1、与医方协商解决。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就人身损害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一方反悔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保护其诉权,但其不能证明在订立协议时具有无效或者可撤销情形的,应认定协议有效。 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在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 3、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目前,到人民法院提起医疗赔偿纠纷诉讼,不以技术鉴定为前提。患方的举证责任集中在患者人身损害后果(身体健康损害、死亡等)和与医疗机构的医疗关系(病历、医疗费单据等)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双方自愿协商;(二)申请;(三)申请行政调解;(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1起诉至法院,做司法鉴定,对于有没有医疗过错会有鉴定结果,这个很公正,不过拖得时间久一点;2到本地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成不成还是看双方能不能达成一致,不行的话还得起诉;3你跟医院协商的话赔,如果赔了也只能比你起诉得到的少,不然医院跟你协商什么;4如果医院认为院方没有过错,那怎么都会不跟你协商的,你只能起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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