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如何移送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人民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受移送的人民应当受理。 受移送的人民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属于法院管辖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不得再自行移送。
在刑事诉讼中,不属于法院管辖的,法院也要受理,然后帮你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 如果是民事诉讼,依《民诉法》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依《民诉意见》第139条: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民诉》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9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