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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直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进行管辖,《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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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怎么样,对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话,你们还是需要去法院申请执行的,这个不是关系不关系的事情。首先申请法院执行是有时间的,就是要在法院判决生效的后的2年申请执行,否则过了时间后法院就不额受理了。
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确认识和适用移送管辖。所谓不得再自行移送,是指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移送案件裁定,对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具有约束力。即受移送案件的法院必须受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自行移送。如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认为该院依法确无管辖权时,应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这样规定,既可以避免法院之间相互推诿或者争夺管辖权,又可以防止拖延诉讼,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意见》的规定,案件受理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不受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变更的影响。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判决后的上诉案件和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由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再审。实践中,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实体审理,而当事人又未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可视为当事人放弃了异议权,也可不必移送管辖,由受理案件的法院继续审理。
刑诉移送管辖区法院移送给中院只要是符合法定条件就是合法的,但是一般来说刑事上的案件很少会因为当事人就其主观原因就可以申请送到更高级的中院,除非案件非常复杂而区法院认为有必要交给中院进行审理才能够将案件审理清楚就可以依法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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