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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通知自2016年11月29日起执行。一、加强住房公积金...
青海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四市县购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共同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个人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70万元,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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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是: 公积金缴存一年(中间没有断缴的情况)之后,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政策是这样的: 1、个人最高可贷到40万,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到50万,夫妻双贷最高60万,其中一方有补充公积金的可以贷到70万; 2、公积金卡内余额的15倍(购买二手房),如果购买新房的话,是卡内余额的20倍; 3、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个人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公积金月缴存额度/2】*40%-其他月还款}*贷款年限。 以上三个条件,银行会根据最低值给贷款。
异地贷款条件:申请条件和广州市购买住房的有关规定。办理资料: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本人身份证;3、其他异地贷款相关资料。办理流程:1、职工向缴存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职工向(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4楼)提交《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负责向缴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按规定为缴存职工办理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向广州天河管理部(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12号2楼)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由天河管理部按规定办理。
央行:公积金购首套房最低首付20%。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银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信贷政策,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满足居民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的组合贷款,支持居民家庭购买普通自住房。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二、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对合理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三、加强政策指导,做好贯彻落实、监督和政策评估工作。人民银行、银监会各级派出机构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工作,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基础上,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辖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密切跟踪和评估住房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有效防范风险,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请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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