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律没有授予家属申请解除隔离戒毒申请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法》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
可以结合个人具体情况和当地主管部门沟通处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戒-毒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经过批准的可以提前解除强-制戒-毒。相关规定:《禁毒法》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相关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强戒2年期满,或者表现好,提前几个月放出来,才可以进入社区监管三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8人已浏览
1,180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36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