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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列人员会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侵害人;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死刑罪犯的遗产继承人;或者...
可以。被告人可以当庭出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相关证据,公诉人对于这些证据是否采信需要当庭发表质证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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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增加诉讼请求。民事诉讼发回重审按一审程序审理,原告可以在新的举证期限届满前变更诉讼请求,原告增加诉讼请求的,法院可以决定合并审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三条:……经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后,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3、《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法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发回重审的仍然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当然,检察院抗诉的除外。
关于刑事重审上诉发回重审还能不能再次上诉,请参照以下内容:审判监督程序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审判的法院,包括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提审的上级人民法院和由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人民法院。 重新审理的案件一般由作出生效裁判的原审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理,包括原作出生效裁判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和第二审人民法院。原审法院根据本院审判委员会作出的对原生效裁判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或者根据上级法院的指令对本院生效的裁判进行重新审判。原审法院接近犯罪地和诉讼参与人,有利于核实案情,复查证据,而另行组成合议庭的规定也能避免审判人员先入为主和当事人对原审判人员疑虑与不信任的弊病。 其中,若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认为其作出的终审裁判确有错误,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的,可以撤销一、二审裁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重新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诉、抗诉;如果不宜指令第-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自行重新审理,所作的裁判就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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