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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家暴的婚姻可以选择离婚处理,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诉讼离婚。 2.因为家庭暴力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会判决离婚,这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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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想法设法控制暴力的产生。 曾在某夫妻之间看到过这样一个新婚协议:可以允许女性动手,但绝对禁止男性动手。当时问男主人为什么愿意签订这样的明显不平等的条约?男的笑笑说,女孩子能有多少力气?男孩子力气却很大,女孩又如何经受得起男人的打。这个协议非常具有社会性别意识,是呀,男人心胸大、力气大,对于自己所爱的女性,那么这种照顾也就非常的自然而妥当了。 2.真要发生了家庭暴力,一定要申请援助,并记得保留证据。 有一位律师的建议是:(1)当自己受到暴力时,不要怕家丑外扬,要尽可能多的对外讲,这样做的好处就是能给街坊邻居一个印象,真到了需要证据的时候,大家都说你受到了家庭暴力,就很容易被人相信了。这就叫一个人说了不算,大家都说才算!!(2)当必要时一定要通过警方来解决,不过一定要避免本人上边说到的情形,也就是说一定要坚持让警察作出详细的笔录,而不能草草训斥几句就拉倒。(3)不要在家庭中树敌太多,要尽可能的与大家搞好关系,因为家庭暴力多数是发生在家庭内部,无论是丈夫打妻子,还是妻子打丈夫,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家里打!因此家里人的作证时非常重要的,事实上也只有家里人才能说得清清楚楚,也只有家里人的证据才更直接,更可信! 3.通情达理,冷静对应,尽量做到“和要好和,散要好散”
下面是家庭暴力的原因: (1),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另一方的附属,一旦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对方。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2),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二是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三是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四是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5),施暴者的文化教育水平低,素质差。一些人存在错误认识和生活陋习,形成不把施暴"当回事儿"的心理疾病以及性格缺陷。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协议或者起诉离婚,如果协议离婚不成,可以通过起诉离婚解决,家暴和赌博行为是可以作为提起诉讼的相应证据的。请问您是否有小孩呢?是否对财产方面有什么想法?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呢?由于您提供的信息有限,需要了解您的具体情况,在网上不宜提及个人信息,建议您直接来电详谈,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以便给您专业的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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