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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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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独生子女补助金:持有独生子女父母荣誉证的人,从收到收据之年到孩子14岁,每年分别领取20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金,或者在收到收据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江苏省独生子女补贴: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从领证之年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年各领取二十元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或者在领证时按照上述标准一次性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奖励金的具体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独生子女补贴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发放,可以直接去户籍所在地领取,也可以持户口簿到村委或者居委领取。该款项会发放到村委或者居委,由他人代为发放到个人手中。如果存在这方面的疑问,可以向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二、国家对独生子女的相关奖励和补助:(一)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每月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5-10元。(二)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每个地区可能有所不同):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励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百分之五十。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对于城镇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时,按一定标准发放计划生育奖励金;2、属于农村居民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奖励或者办理养老保险;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由人民政府给予一定的扶助金;4、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5、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三十五日的产假;男方享受十日的看护假。产假、看护假期间,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前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的计划生育奖励金具体办法和扶助金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自本次修订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另行制定。三、注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提倡按政策生育。对自愿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相关奖励优待政策。之前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继续按规定的条件、标准、年限,享受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要求再生育的,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享受的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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