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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费。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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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的解释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和奖金、津贴、补贴,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规定的和福利待遇。《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属于特殊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另外,原劳动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收入亦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内。
最低工资标准应包含基本工资、全勤奖、职务津贴,不含加班费,即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加班费计算以正常工作时间的实际工资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企业职工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的规定,经劳动关系三方协调会议合议,现就用人单位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加班工资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劳动者加班工资基数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协商确定,但应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折算数。 二、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实际工资额高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额的,加班工资基数应在劳动者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范围内商定。 三、劳动合同无约定工资的,应以劳动者本人上月实际工资为基数。 四、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的计件单价为加班工资基数。 五、加班工资基数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应以日、时最低工资标准为加班工资基数。
不包括在内。法定假日是工资假日,不工作也应视为工资,所以三倍的工资不包括正常工资,否则相当于休息日加班。根据劳动部关于工作时间的回复,第四条明确规定,法定假日不得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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