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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房屋拆迁补偿的处理: 1、抵押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 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拆迁补偿一般有两种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 1、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的方式,则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协商先偿还债务,使原有抵押权消灭。也可以协商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将补偿款放在特定的机构或个人那里,作为抵押财产。 2、如果房屋拆迁采用的是产权调换的方式,则将会出现下列两种情况: (1)可以以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新的抵押合同必须依法成立并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2)如果在拆迁主管部门公布的规定期限内达不成拆迁协议的,则由拆迁人参照产权纠纷的房屋达不成协议时的处理程序进行,即由拆迁人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拆迁。 3、抵押人还可以以自己合法取得的其他房产或财物与银行重新达成抵押协议,以代替被拆迁房屋上设定的抵押权。
抵押房屋拆迁补偿的处理: 1、抵押房屋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的操作:应当先由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协商重新设立抵押权或者先偿还债务。 2、抵押房屋拆迁采用产权调换方式的操作: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应当就产权调换后的房屋作为抵押物重新签订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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