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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事纠纷案件中,法院做出的判决在生效后,如果债务方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承担相应赔偿或未能切实履行判决内容,债务方可以向对应的司法机关申请强...
如果债务人没有足够的财产可以用来强制执行,可以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债务人出现高消费行为,就可以实时追踪并阻止其行为。同时,还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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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证的房屋一般不能执行,但根据其他法律文件,房屋属于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执行。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和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应当根据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第三人书面确认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拥有的动产或者以第三人名义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
如果房子没有产权证,只要产权调查确认房子属于执行人,法院就可以查封房子。依照法律规定,查封房地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和保存相关财产权证。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房地产、特定动产等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办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人民法院登记所有权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建筑物的实际所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对于无产权证房屋,在执行之前首先需要对其进行产权调查,经过调查产权属于被执行人的,则按照正常执行方式执行该房产即可。 也就是对于属于产权人的房屋,执行机构可以对其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注意采取上述措施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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