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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明确了,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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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企业债权人对其提出进行破产清算,由法院指定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企业宣告破产时,债权人有权提出对无法偿还债务,或债务到期的破产企业进行清算的申请。于法院受理后,裁决并宣判其破产开启并进入到清算程序。 二、清算组对其企业全面接管,对财务进行审计。法院与政府会进行协商并指定专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其中包括律师、会计等。同时,清算组会入驻破产企业并对其进行全面接管,并对其财务进行审计。而后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评估、清理、分配等。清算组可以要求开启债权人会议,财产分配方案于制定后,与债权人协商执行。 三、对财产进行清算及清理,指定并实行财产分配方案,制定清算报告。其中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情况及主要工作,企业的资金走向,破产分析等。对破产企业的登记注销后,并对企业破产程序进行终结,其清算组退出企业后,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一、破产公告的内容是什么?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上述规定发出的破产公告,应当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中应当写明下列内容:(1)立案时间;(2)破产案件的债务人;(3)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逾期未报的法律后果;(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二、追加分配的财产包括哪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由于特定原因被管理人追回的款项。因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对给保额债权人无偿转让财产而被追回的财产。设计债务人违法行为而被追加的财产。因债务人的董事们见识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追回的财产。破产程序终结后才能行使的财产权和属于破产财产的其他财产。
一、确认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指用以清偿债务的全部财产,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内属于他人的财产,应由该财产的权利人通过清算组取回。二、确认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指宣告破产前就已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强制性执行的财产清求权。主要包括:(1)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至期日的利息;(3)宣告破产前成立的有关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如果该项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的价款的,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式的费用不得作为破产债权。三、破产财产清偿顺序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四、破产人抵押担保如果破产人仅作为担保为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担保债权人的债权虽然在破产程序中可以构成别除权,但因破产人不是主债务人,在担保物价款不予以清偿担保债额时,余下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向破产人要求清偿,只能向原债务人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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