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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不属于复议范围,直接到基层法院去起诉就可以。带着身份证原件,起诉状,劳动裁决书就行。具体的问题可以找律师咨询。...
首先需要理解行政复议的含义: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行政机关或其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的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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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仲裁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行政复议法》第八条
1、劳动仲裁不属于行政机关,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方面三方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为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办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做出处理。
在特殊情况下劳动仲裁可以行政复议。根据我国劳动法律规定,对劳动争议裁决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该案件为民事类诉讼,并非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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