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诈骗行为人若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达到一万元的行为,但积极退赃的,其被公安机关所扣押的手机也一般是不会退回的,除非其与本案没有关联。《刑法...
一般来说,很难追回来。假如说诈骗犯还没有把钱转回来就比较容易了,如果说罪犯已经把钱转回来了,那就很难找回来了。 一般而言,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只...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一定的。诈骗案是刑事案件中较为难侦破的案件之一,能否立案就破案还不一定;侦破的时间也不一定,不能完全按办案的程序规定来确定时间。破案后损失的财物能不能追回来还是不一定,如如追赃及时,案犯没有挥攫掉或或有承付能力是可以挽回或部分挽回损失的,否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可能。受害人的损失没有任何一个机关或部门来补偿或赔偿。《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上被骗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审查确定立案的,通过侦查获取相关证据,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责任。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1、《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2、《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需要根据情况而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但如果犯罪分子已经把钱用完的情况下就可能追不回。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2人已浏览
770人已浏览
450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