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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的途径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对于因赡养问题发生的纠纷,老年父母可以要求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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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赡养人、扶养人不履行赡养、扶养义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扶养人所在单位应当督促其履行。七十四条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扶养或者住房、财产等发生纠纷,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其他有关组织调解前款纠纷时,应当通过说服、疏导等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对有过错的家庭成员,应当给予批评教育。人民法院对老年人追索赡养费或者扶养费的申请,可以依法裁定先予执行。
一、协议处理离婚后,若是想要变更,一般都优先选择协商,一般也会尊重双方的协商结果,但若是其中一方对子女生活严重不利,法院会驳回申请诉求。二、起诉解决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一)子女不足两周岁,一般跟随母亲生活,特殊情形除外;(二)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看哪一方对子女成长更有利。
关于当天调解解决赡养费纠纷:两位原告系均系年逾八十的老人,育有两儿两女(大儿子已过世)。根据农村的风俗,两个儿子分家后,老人的财产全给了两个儿子,没有女儿的份。后老人逐渐年迈,且没有经济来源,而子女却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老人无奈只能诉至法院寻求帮助。因案情比较复杂,又涉及当地风俗习惯,加之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比较尖锐。导致该赡养费纠纷案虽然经过杭州当地电视台“金牌调解”、“和事佬”栏目调解,以及媒体、居委会、双方当事人的多次协商,但都未达成切实可行的方案。 [本案的矛盾点]: 女儿认为,父母在分家时没有考虑女儿的份额,其当然免除赡养义务,该义务应由两个儿子承担;小儿子认为,其与父母矛盾冲突不断,且自身经济条件较差,无力且不愿承担赡养义务;因大儿子已过世,孙子认为其不负有赡养义务,加之在日常生活中,爷爷奶奶更加照顾叔叔,理应由叔叔家承担赡养义务。 [调解过程]:调解员耐心听取了6位当事人的意见与请求,就相关的事实与法律问题进行了不断地询问与解释。调解工作从当日下午14时开始,直至晚间22时结束,历时长达8小时,终于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调解结果]:各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子女愿意为两位老人的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给予妥善的安排,并在赡养费的分担问题上达成了一致意见,该纠纷最终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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