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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资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
银行债权债务转让程序: 确定债权是否可以转让,双方约定,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不得转让; 2、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就债权转让的相关条件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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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转让债权不属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被认定合同有效。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以及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 1、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性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问题,受让主体无须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同时,该行为也不是一种规避“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行为。 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四条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 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企业破产后对企业的财产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清理公司资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之所以通知债权人,是因为清算之后要对企业的债务进行清偿,为了保证债权人利益的实现,要通知债权人知晓企业已经破产。而得到消息的债权人则需要积极主张自己的债权,企业则根据债权人的主张清偿债权。对不足清偿的债权,已经申请执行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根据法律的规定获得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银行转让债权不违法,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认定合同有效。第二,商业银行可以将贷款债权转让给自然人、其他组织、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法人。第三,转让具体贷款债权的行为属于债权人将合同权利转让给第三人,而不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经营活动,不涉及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受让人不必具备从事贷款业务的资格。同时,这种行为也不是规避非金融企业之间不得借贷的行为。第四,商业银行向社会投资者转让贷款债权必须规范: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相应制度和内部审批程序;转让的贷款债权应当以拍卖等公开形式形成公平价格,接受社会监督;转让贷款债权的,应当向银监会或者派出机构报告,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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