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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继续休养,按医疗机构书面证明进行确认。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评定等级之后,一至四级的退出劳动岗位,五至十级的均应继续工作。劳动能力鉴...
员工工伤构成伤残的,除非员工提出,否则单位不能单方解除合同。但是您的情况,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后,应当正常上班,如果因为伤残不能适应现工作岗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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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领取到工伤鉴定结论后,如果要继续在公司上班,就先准备资料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然后将其他材料妥善保存,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再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如果劳动者领取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就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然后在到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一次性医疗和就业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人员不具备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不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者,与企业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在发生工伤事故时不能得到工伤赔偿,因为工伤赔偿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和退休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以上,特殊工种55岁,女性50岁以上,特殊工种45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人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因此,可以认定,已经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雇佣关系。工作中因工伤,与劳动强度和工作环境有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双方协商不成的,伤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工伤也叫公伤和因工负伤。员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受伤。根据国家规定,在企业行政方面执行日常工作和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从事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对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的受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和职工因工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和医疗费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发放;确定为残疾时,根据其残疾程度,劳动保险费按月支付因工残疾的抚恤费或因工残疾的补助费。
停工留薪期满,应当复工。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应当上班与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否下来没有关系。无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下来与否,医疗终结,按医疗机构的建议停工留薪期满,可以上班即应当上班。应当上班不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jia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三条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者休jia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见附件),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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