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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欠债,股东原则上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公司具有独立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况下应当适用法人...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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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合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存在法定情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其他损害公司行为,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益,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破产债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是企业法人,拥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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