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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留。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
可以保留。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重组、合并、分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验证的通知》:(1),企业吸收合并,即一个企业吸收另一个企业,被吸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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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说要证,到有些麻烦,根据:2015《建筑企业资质新标准》起码要有个:施工劳务企业资质证,其要求如下:49施工劳务企业资质标准49.1资质标准49.1.1企业资产(1)净资产200万元以上。(2)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49.1.2企业主要人员(1)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2)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3)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49.2承包业务范围可承担各类施工劳务作业。
1、建筑公司合并后,资质可以继承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是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的标准条件。 2、如果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3、法律依据;《建筑法》 第六十六条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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