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不算抽逃注册资金,但不宜以借款方式操作,公司向其他企业借款的合同效力问题如下: 1、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借贷违反了中...
1、抽逃资金必须是投资者所为; 2、必须是投资者侵占了被投资企业的财产; 3、投资者侵占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是偷偷进行的,不被人所知,比如:未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属于抽逃注册资金。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违反《公司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移送: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①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②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③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④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3、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4、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5、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6、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1、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2、用虚报利润的方法,不担或少担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而在短期内以分配利润名义提走;3、在利润分配上,采用利润“先后分配”的方法,来代替按出资比例分配,从而以先分利润的名义达到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4、通过对投资主体的反投资、捐赠、提供抵押担保等形式来掩盖其抽逃注册资金的目的;5、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如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场地使用权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6、将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的部分在企业成立后抽走部分或全部,然后用其他非货币部分补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