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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不能以护士过失致患者损害而拒发工资。因为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法律关系,而护士给患者造成的损害属于人身侵权法律关系。诊所不能将这两个法律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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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据此,在发生如前所述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扣发职工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性手段,但应当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扣发,且发放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中对劳动报酬的规定都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因此,可以依法扣发的部分工资应不高于月工资的2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部扣发是违法的。公司应补齐超额扣发部分。
因为劳动者本人过失致机器损害可以从工资中扣除赔偿款项。职工未签合同,是事实劳动关系,也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因为本人过失致机器损坏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按过错程度进行适当赔偿,赔偿的金额可以从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诊所误诊,导致患者病情延误,诊所要承担责任的,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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