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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七和十八条的规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有关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所出资企业的负责人,包括董事长、...
1.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把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结合起来。就是说,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既要有外部监督约束,又要有内部监督约束。同时,既要有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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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对其所出资企业的企业国有资产收益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其所出资企业的重大投融资规划、发展战略和规划,依照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履行出资人职责。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设区的市、自治州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上级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下级政府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司法务】国资监管由“管企业”转向“管资本”如何理解? 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要准确把握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建立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转变。 “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这被外界视为本轮国企改革最大的亮点之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国资改革专家李曙光表示,“以管资本为主”是国资监管思维的一大变化和进步,表明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将更多扮演“老板”的角色,而不是“婆婆”的角色,原来“管人、管事、管资产”管理风格将会改变,不再过多干预企业经营的事务,而是主要关注国有企业增值保值、做强做大做优,强调国有资本功能的放大。 相关阅读: 【公司法务】何为分类推进改革? 【公司法务】何为分类推进改革?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将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通过界定功能、划分类别,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推动国有企业同市场经济深入融……[更多] 【公司法务】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务】竞业限制补偿金有什么规定? (一)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竞业限制协议中对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形式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用人单位原因不按协议约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劳动者要求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更多] 【公司法务】公司股东调解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 【公司法务】公司股东调解需经过其他股东同意吗?在通常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主持调解时,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时,一般无需经由诉讼外主体的同意,法院就可以依照当事人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送达后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是民事诉讼……[更多] 【公司法务】公司股东如何享有分红权? 【公司法务】公司股东如何享有分红权?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这种资产受益的权利就是股东的分红权。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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