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
相关赔偿需要终止劳动合同时进行计算年龄情况。 具体赔偿,需要结合年龄,工资,工伤等级进行计算。 主要赔偿项目有: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享受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c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5)稚间盘突出症未做手术者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c2(注:2为平方)以上) 8)手背植皮面积50c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9)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1 1)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1 2)足背植皮面积100c2(注:2为平方)1 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1 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1 5)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度及Ⅱ度以上者1 6)一眼矫正视力≤0, 5,另一眼矫正视力≥0.81 7)双眼矫正视力≤0.81 8)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1 9)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0)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2 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 2)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矫正视力正常者
一、伤残鉴定等级是由鉴定部门鉴定出来的,赔偿标准是以鉴定出来的等级来进行的。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二、伤残赔偿标准是: (一)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二)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三)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四)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五)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1你在工作中受伤没有构成骨折,属于受伤比较轻的。 2厂里给你医疗费,没上班期间的工资照发,一定的营养费。因为比较轻没有住院,所以也没有住院伙食补助费。 3你的伤势比较轻,也不希望你的伤情重。构上十级伤残虽然有一定补偿但是自己受的痛苦也比较大。j)十级 1)颅骨缺损9 ̄24平方厘米,无功能障碍; 2)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面部轻度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 4)全身瘢痕面积〈30%; 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6)双眼矫正视力≤0.8; 7)职业性(含放射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 ̄Ⅱ期(或轻、中度),或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无晶体; 8)晶体脱位; 9)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10)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11)外伤性瞳孔放大; 12)双耳听力损失≥26dBHL,或一耳≥56dBHL; 13)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14)发声障碍; 15)一耳或双耳缺损〉2平方厘米; 16)一耳或双耳再造术后; 17)铬鼻病(无症状者); 18)嗅觉丧失; 8|8 19)牙齿除---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8|8 20)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Ⅰ度; 21)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曾取出; 22)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23)鼻中隔穿孔; 24)鼻或面部有〉1平方厘米的增生性瘢痕; 25)外伤后受伤节段脊柱骨性关节炎伴腰痛,年龄在50岁以下者; 2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0)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31)除拇指外,余3 ̄4指末节缺失; 32)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33)足背植皮,面积〉100平方厘米; 34)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 35)外伤后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椎间盘切除或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36)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7)胸壁异物滞留; 38)肋骨、锁骨、胸骨骨折治愈后无功能障碍; 39)肝修补术后; 40)脾修补术后; 41)胰修补术后; 42)开腹探查或胃修补术后; 43)开腹探查或结肠修补术后; 44)开腹探查或小肠修补术后; 45)肾修补术后; 46)膀胱修补术后; 47)卵巢修补术后; 48)输卵管修补术后; 49)乳腺修补术后; 50)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51)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2人已浏览
2,258人已浏览
395人已浏览
2,0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