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提供...
当然可以但这里面涉及几个问题首先是管辖你需要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一个证明证明你们夫妻二人都是当地的居民或村民如果是在外打工需要开居住一年以上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要争抚养权也要表明自己有抚养的本领,她可否表明了这种本领?比如固定资产,稳定工作,稳定的家庭环境。她要抚养权还需要表明她的职责心,本身她离家出走出走就是对家庭的不负职责,对小孩的不负职责。对这个问题她需要解释清楚。而且她离家出走三年,其中有无其他的婚姻生活,这对你产生什么影响,如果她有,那么她是犯错方,在离婚财产分配上应对你倾斜。最后最重要的是小孩们愿不愿意跟着她,如果小孩坚决不愿意跟着她,法院也会考虑。你还能够搜罗一些之前的证据,在她无离家出走出走前,她对小孩的立场,她的性子不好的方面,比如暴臊,打骂小孩这类的证据。这些都能够影响到法院的裁判。
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由于夫妻间为一些家庭生活琐事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近日,云南广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予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离婚;并对子女抚和财产分割进行处理。 2000年11月25日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虚报年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年11月28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同居生活,2002年12月2日生育长子,2003年3月13日生育次子。因原、被告双方为家庭琐事感情不和,被告徐某于2006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原告陈某向广南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并请求对孩子的抚养和财产进行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徐某虚报年龄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虽然原、被告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但起诉时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其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被告于2006年6月离家出走,至今下落不明,致使原、被告分居达3年之久。依照法律规定,原、被告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女方离家出走起诉离婚,孩子如果在两周岁以下会判给女方,如果在两周岁以上会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1人已浏览
86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2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