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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派出所领取户口审批表;(二)填写表格后,向单位(无单位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准备相关证件和复印件,证明材料;(3)将审批表和...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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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弃婴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户籍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抛弃婴儿,由收养者或婴儿机关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第十七条,户籍登记内容需要变更或更正时,户主或本人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的户籍登记机关审查实际后进行变更或更正。户籍登记机关认为必要时,可向申请人申请变更或更正相关证明。
收养小孩必须要办理收养的登记手续,所以首先应当向收养机关申请办理一个收养的登记手续,然后才能够办理户口,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去当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申请办理的。为弃婴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一)在派出所领取入户审批表; (二)填表后到单位(无单位的到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备齐有关证件及复印件,证明材料; (三)将审批表和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并领取回执; (四)对证明完备、手续齐全的,派出所在20个工作日内将材料报公安分局; (五)等候分局、市局的验证或调查复核通知; (六)收到批准通知后到市局人口管理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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