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年。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
《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有一岁以下婴儿的女职工,各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母乳喂养(包括人工喂养),每次30分钟。如果多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 (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产假临近了,本来也没想那么多,以为每天一小时是不能合并休的,哪知道HR说:如果manager批准,可以将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一小时的哺乳假合并休,即再加30天。一下子纠结了,如果合并休,怕回来后老板不再多给照顾,加班频繁;每天一小时也有问题,一来我路远,这一小时也不见得起得了大作用,二来万一遇到加班就就更不划算了。话说我们公司活真不少啊,我7个多月还加班呢。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