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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信息及所掌握的客户信息被披露或因本人过失造成信息泄露,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泄露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甲方报告。不得在离开甲方后,以在甲...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中,一般业务员并不需签订竞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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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河南***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下列保密事宜达成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书,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并确认:已于甲方依法解除了劳动合同,并不存在任何劳动纠葛或劳动人事争议,经济纠纷等。 2.乙方不得将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第三方。 3.不得与他人串通为谋取利益而使甲方遭受损失。 4.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 5.对于甲方要求返回的资料,乙方已承诺如数返回。 6.不得以甲方公司商业机密作为谋取职业的手段和发展途径。 7.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商业机密秘密并在此基础之上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二、甲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不明确指出,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机密性。三、乙方离职已承诺,将接触的所有记录着甲方商业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报告、信件、传真、磁盘以及其他形式的载体交回甲方,无论这些秘密有无商业上的价值,不得备份。四、违约责任: 乙方不履行规定的义务,应承担违约的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应为乙方离开甲方单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资的5倍,同时,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的收益应还给甲方。五、协商效力: 本协议从签字或盖章之日起三年有效,本协议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河南**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日期:日期:
员工离职要签保密协议。保密是在职和离职员工应尽的责任,即便不签保密协议,公司的商业秘密也是需要保守的,如果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需要赔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银行 乙方: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障甲方的利益,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保密协议。 乙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理解协议各条款含义(包含文字含义及法律含义等)。 乙方签字: 第一条保密内容及范围 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的,又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所有信息、数据及技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甲方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甲方经营管理战略方案、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商业计划策略和任务、商业模式、经营决策、投融资方案、投资计划、广告策划方案。 3、甲方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会议记录和文件。 4、甲方现有的技术信息、资料、数据、开发成果以及相关业务及营业信息。 5、甲方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财务资料。 6、甲方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7、所有未公布的与甲方营业、服务等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客户档案、客户信息、招投标标底、制度、定价政策、采购渠道、货源情报、成本信息、价格体系(针对客户的报价)、销售策略等。 8、商业合作伙伴的技术信息、资料、数据以及相关业务、营业信息等。 9、甲方员工人事信息,工资性、劳务性收入、薪酬福利信息、绩效考核信息及资料。 10、甲方的知识产权、专有技术、专利、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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