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条不需要一定有担保人。担保人是借款人和贷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债,贷款人可以要求担保人还债。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
1、手写借条并不是必须有担保人。 2、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有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 (1)连带保证是只要债务人到期不还款,债权人就可以选择债务人或是保证人索要债款; (2)而一般保证人的责任则有不同,应是在债务到期债务人不还款时,在借款纠纷未经法院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 2、法律还规定:如果在签担保合同时,未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 2、《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利息不得预先扣除】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有效。无论手写,还是打印,效力都是一样的。担保人就是保证人,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9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1,34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