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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产假休息98天,符合地方条例规定的可延长产假三个月。...
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条件的额外增加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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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正常产假:98天(符合规定可延长60天),最高:158天。 2、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无论一孩、二孩还是政策内多孩都享受延长产假60天,并给予配偶15天陪产假; 3、延长婚假、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
虽然国家法律法规无明确限定产假期间可否包括周末日和节假日,但按立法原意,产假应当按自然天数日计量,其中包含了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是这样限定的,如《广东省公司工人假期待遇丧命抚恤待遇暂行限定》第九条限定: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的假期原则上应一次性持续安排,假期内遇公休假日的,均不另加假期天数。
我国现行的《劳动法》中,目前只有对女职工休产假的具体规定,没有对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由于没有全国性的统一规定,男方的陪产假的计算方法一般体现在一些地方法规中,也因此存在地区差异,具体要看各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计划生育方面的相应规定。 例如北京市有关男方陪产假的规定是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八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各地的陪产假都有不同的规定,而且各地区中各单位的陪产假也有不同,这要看你们单位的具体约定了。国家是没有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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