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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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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借款合同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急需一笔资金做油漆玻璃投资,需向甲方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房产证(以下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的条件下,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为此,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内容1.借款总金额:十万元整。2.借款用途:本借款用于油漆玻璃投资的需要,不作为其他非法使用。3.借款期限:时间为一年,即自__起,至__止。4.借款利息:月息为2分,一年利息为二万四千元整乙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期主动还本付息。第二条抵押物事项1.抵押物名称:房屋产权证(证号:)2.抵押物价值:乙方房产证经双方议定估价为__元;3.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还清甲方与本合同有关的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1.对乙方交来抵押物契据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2.在乙方到期还清借款后,将抵押物的全部契据、证件完整交还乙方。(二)乙方的义务:1.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时间主动还本付息。2.保证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的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抵押物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甲方通知乙方当即改正或可终止本合同借款,并追偿已借出的全部借款本息。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第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借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2.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超过六个月,甲方亦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第五条其他规定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合同并收回相应借款及利息。(1)乙方向甲方提供情况和各项资料不真实。(2)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无力向甲方偿付借款本息。(3)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总额。2.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3.甲乙双方提供的借款凭证,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国的法律、法规,若发生争议: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请有关部门调解;3.调解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乙方(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订立时间:
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甲方。就有关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元人民币(¥)。 2、借款期限:自2001年月日起至2001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于自有财产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担保,并于本合同签订后,到海口市房地产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即办理房屋他项权利证)。乙方将在他项权利办妥后三天内将全部资金付给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执行。 5、甲方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按期还本付息。否则乙方有权处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毕本合同止。 7、签订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抵押物出租、出售、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甲方破产、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乙方发现甲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8、违约责任 1)、乙方如因本身责任不按合同规定支付贷款,给甲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违约责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乙方仍有权向甲方追偿。直至甲方还清乙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9、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应向海口市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有关抵押的登记、公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10、本合同系经海口市公证处公证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甲方到期不履行义务,乙方可根据《民诉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 代表:代表: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个人借款抵押合同范本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4、担保的范围。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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