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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在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尚未公开时,购买股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七十四、七十五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
公司董事在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尚未公开时,购买股票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七、七十四、七十五条的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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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原则上依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红利。但股东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红利。如果股份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红利分配方法,依其规定分配。
有这种股权投资机构,但是你这说的这个情况就不太正常: 1、尽职调查必须在先,然后才有风险评估,因为风险评估中必须有一项是关于法律风险的内容;2、对于3000万的融资项目的评估费,你可以打电话去专业的机构——审计事务所进行咨询;3、我认为这家公司不靠谱,不专业,没有合同签约原则。 如果确实要融资,可以再寻找新的融资机构。比如正规的基金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财产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而增值,如房产、债券、基金、黄金或古董等财产,那么这部分增值财产本身仅是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属于个人所有财产,抛售后增值的部分是基于原物交换价值的上升所致,仍应依原物所有权归属为个人财产。 但就股票而言,这其中会存在技术操作等问题,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自行操作股票使股票增值,那么股票及其增值部分都应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一方以婚前财产出资入股,婚后由另一方进行操作使股票增值,那么原股票价值属于婚前财产,而增值部分中因为凝结了夫妻的共同劳动,就应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 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婚后也只是自己操作,夫妻的另一方没有参与,认定股票及股票增值部分都属于一方的婚前所有。如果一方虽然是用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但婚后一直由另一方来操作,这时,股票的认定,其股票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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