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前财产投资股票的收益为夫妻共有。股票投资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如果是在婚后才取得收益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结婚前就取得的,属...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其股票的分割也就是对其股权的分割。在分配股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讼争的股票是否属于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根据民法的理论可以分为两类:投资收益和孳息。投资收益是资本产生的剩余价值,带有风险性、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投资收益不是资金的简单增值,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本投入(如体力或脑力劳动),实践中常常是夫妻一方经营公司,另一方在家务劳动中做出贡献。孳息与投资相比最突出的特性在于“定期性”,通常按法律的规定或法律关系即可定期的获得收益,无需大量的大力资本投入。因此,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所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后取得的,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部分如股权分红等,应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如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特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但对于法定孳息中的房屋租金,应另当别论。若一方婚前所有的房产,因为该方婚后疏于管理或者因为时间地域原因无暇顾及,而由另一方管理,或者实质上是双方参与管理(如修缮、维护、参与租金合同的协商过程),则租金应为双方的收益。房屋租金与存款利息相比,是由市场的供求规律决定的,并且与房屋本身的管理状况紧密相连。因此租金属于特殊的孳息,其获得往往需要投入更多的管理或劳务,产生的租金收益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能证明非房屋所有人的他方并未参与房屋的经营管理,则房屋的租金收益仍应属于个人财产。
随着经济的发展,几乎是全民皆炒股,很多离婚案件中自然也会涉及到双方股票账户的财产分割问题。实际上,随着炒股的普及,很多人在结婚前就已经有很多股票,通常金额还很高,并且在结婚后会继续操作,在发生离婚诉讼时,这部分财产的分割争议也就比较大。开始讲分割前,首先要明确婚前股票账户中的股票也就是我们探讨的收益的本金是婚前财产,我们讨论的是婚前股票也就是本金产生的收益的性质和分割问题。其次个人股票账户在结婚后从未操作过,股票账户内的股票随着市场的波动发生增值或者减值,并不改变股票账户中的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时根本不需要分割,仍旧是个人财产。同理,该部分股票账户如果卖出变现的,变现后的资金也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我们正式开始讨论婚后的股票账户操作产生收益,也就是说增值,这部分收益在离婚时的分割问题。如果发生了操作,股票减值不会被分配,但是这部分股票因婚后的操作发生增值时应该如何分割呢?决定婚前股票在婚后取得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是股票的增值是股票的自然增值获得的,还是个人努力操作获得的。前者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是不能分割;后者属于婚后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婚后如果股票发生买入和卖出的行为,由于相应的卖出和买入需要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投入精力和时间进行评估并做出决定,属于一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故该部分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应均等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之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当事人将属于个人所有的房屋出租,因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但若房屋所有人有证据证明事实上房屋出租的经营管理仅由一方进行,则婚姻存续期间的租金收益应归房产所有人个人所有。2、当事人以个人财产购买债券所得的利息,或用于储蓄产生的利息,由于利息收益是债券或储蓄本金所必然产生的孳息,与投资收益具有风险性的物质不同,应依本金或原物之所有权归属为个人所有。综上所述,农村夫妻感情破裂离婚的,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涉及到房屋的,要看农村房子的性质,如婚前男方自己修建,则是个人财产。婚后修建的房子,属于共同房产,分割原则一人一半,拿到房子的一方,按照评估价值给对方一半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9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