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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以其相互之间...
包括民法里的数,包括本数《民法总则》第二百零五条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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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据此规定,所谓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合并审理的诉讼。构成共同诉讼,应当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第二,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为同一种类的;第三,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以上,其劳动争议标的相同,换句话说,享有同样的权利或者应履行同样的义务,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必须合并审理并做出同一裁决的,为必要共同当事人。其特征为:(1)争议标的的同一性,即争议的标的是共同的而非相类似。换句话说享有同样的权利或者应履行同样的义务。(2)管辖机构的同一性,即管辖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是相同的。不能分别由不同的机构进行仲裁或者审理。(3)审理及裁决的同一性,即必要共同当事人必须一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如果应当参加的当事人没有参加,必须予以追加。追加的方式有两种:一是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主动依职权追加;二是当事人申请追加。如外出务工人员王某在一家公司打工,该公司拖欠其工资,在王某追讨工资期间,该公司分立为两家公司,此时王某可以把这两家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推上被告席,这两家公司就是必要共同当事人。
以下情况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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