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继承受赠财产分割具体如下: 1、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 2、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
婚姻法第17,18,条规定。婚后夫妻一方在遗嘱,或赠与协议指定单独继承或接受赠与前提,得到的遗产或赠与,属于当事人婚后个人财产。没有遗嘱指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二)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解决。由于是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一个继承之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大部分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拥有的,比如说包括他人的赠与财产,但是如果赠与人已经明确说明了,只赠送给夫妻其中一方,那么就应当是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
(1)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按均等原则分割。(2)尚未继承的房产是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此时的房产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财产继承的法律关系和财产共有的法律关系。这两个法律关系必须通过房产的两次分割才能解决。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只能以已确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准。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过程中,如果涉及一方是否应在离婚诉讼之前的继承关系中分得遗产的问题,由于该问题不属于离婚诉讼的标的范围,故不可能在离婚诉讼中用列第三人的方法来解决。如果离婚诉讼已经开始,需要离婚诉讼中的一方在离婚诉讼审结之前,另行提起一个继承之诉。此种情况下,由于离婚诉讼必须以该继承遗产之诉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故法院会裁定中止离婚诉讼。当然,需要根据具体案情具体解决。如果法院认为没有必要就全案中止诉讼,也会就财产分割以外的,事实已经清楚的离婚诉讼请求部分先行判决,这样做也是比较适宜的。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在未取得应继承财产的所有权之前,继承人之间通过协商的办法转移(赠与或者转让)和继承份额是无法律依据的。我国《》中关于法定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继承份额的规定,只是指继承人之间可以对继承份额的划分进行协商。继承权作为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是不能转让的。因此,继承人放弃继承就不能再通过继承协议的方式将他应继承的份额转让给其他继承人。只有在办理了继承手续,对应继承的份额取得了所有权之后,该人才能将该份额赠与他人所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人已浏览
13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