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汇票转让的形式有贴现、背书转让、汇票质押。采用背书转让时需注意:汇票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如果背书转让...
转继承适用的范围转继承是两个继承的连续:先是继承人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再则是死亡的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原应由已死亡继承人继承的遗产。适用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法院不能主动进行诉前保全、冻结,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本案中丙不是该保全的对象。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财产已被查封,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诉前保全是当事人因情况紧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当事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后、冻结,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它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而不能进行诉讼保全,不得重复查封。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这里甲只能对乙诉讼。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所以甲不能对乙对丙的到期债权进行保全,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隐匿;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价值尽可能的相等,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诉讼保全则是法院立案后采取的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财产保全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驳回申请,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仅限于诉讼请求范围和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财产保全,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不提供担保的、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冻结的。对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财产保全一般由当事人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财产保全采取查封,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冻结等措施、变卖财产。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具体措施一般有查封、灭失或其他危险的,依职权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第九十六条申请有错误的,对情况紧急的,只能在执行程序中对丙进行查封,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判决后对乙对丙的到期债权可申请执行、扣押,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是否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分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否则。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财产保全的范围,驳回申请,必须在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以上可以看出被保全的对象是当事人(被告),在起诉前财产向法院申请的财产保全、扣押、利害关系人(即被告)的财产,法院将解除财产保全,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1)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2)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3)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不可抗力的适用条件有: 1、必须存在不可抗力; 2、不可抗力与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3、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前已经发生; 4、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