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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立案标准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30人以上,三级以上。符合上述标准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应当立案起诉。...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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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够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二、《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非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起诉标准的规定(2)》第七十八条规定,组织和领导应当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以支付费用或者足够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形成一个层次,直接或间接以开发人员的数量作为报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或者胁迫参与者继续开展他人参与、骗取财产、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30人以上,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应当立案起诉。2、《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名义,要求参与者以支付费用、购买商品、服务的形式取得加入资格,并以一定的顺序直接或者间接形成层次,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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