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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时,不需要备案。 2、三类固定资产可一次性税前扣除。 一是对六大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工资”符合《实施条例》规定的允许扣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调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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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到很多企业12月份的工资薪金都是在当年预提出来,次年1月份发放,如果严格要求企业在每一纳税年度结束前支付的工资薪金才能计入本年度,则企业每年都需要对此进行纳税调整,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成本,加大了税收管理负担,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风险提示: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15年的养老保险能一次性缴清的,但费用会比较大,从经济角度来说有压力。
1、填写纳税申报表,并附上相关材料。纳税人应当在年底后四个月内根据财务报表进行税务调整,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表。2、税务机关受理申请,审核提交的材料(1)主管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提交的纳税申报表或扣缴纳税申报表,审核其名称、电话、地址、银行账户等基本信息后,发现主管税务机关管理的内容发生变化的,要求纳税人提供变更依据。变更内容属于其他部门管理范围的,督促纳税人到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将变更依据复印件移交主管税务机关。(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审查申报内容,主要审查税目、税率、计税依据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件数据是否完整,是否符合逻辑关系,并及时调整纳税人的通知。(2)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对申报内容进行审查,主要审查税目、税率和计算依据是否完整税基础是否正确、税额计算、附件是否准确、附件是否完整、附件是否完整、附件是否完整、附件是否完整、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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